29、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指与县扶贫办有合作协议的承办银行向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一定还款能力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能吸纳贫困户入股,安排贫困户就业,促进贫困户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以“基地+农户”带动产业扶贫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统称“借款人”)发放的,并由崇阳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提供风险补偿,由县扶贫办按合作协议提供贴息的信贷业务。
30、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贷款对象是哪些人?
借款人主要为全县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一定还款能力和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吸纳贫困户入股,安排贫困户就业,促进贫困户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以“基地+农户”带动产业扶贫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同时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符合崇阳县产业扶贫发展战略和相关扶贫政策;
(2)符合承办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
31、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是怎么样的?
贷款额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金额单户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主体贷款金额单户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还款方式:贫困户个人贷款的,由县扶贫办向承办银行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本;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由借款人按月结息,到期一次还本,县扶贫办按审批程序一次性将应贴息资金发放给借款人。
32、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贷款贴息有何规定?
县扶贫办负责对崇阳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申请进行审核,对贷款额度10万元及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全额贴息,其它按政策规定实行5%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