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楼常年没人管,我们也是看房子空着没人管,才住进来的……”
2026年4月,崇阳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翻开固定资产台账,几处标注“闲置”的房产引起了巡察干部的注意:“台账写得清楚,但实物到底什么情况?走,去看看。”
这一看,还真看出了问题。
在实地察看老法院办公楼时,一楼两间本该锁着门的屋子竟堆满了装修用的板材,走廊角落里还架着简易灶台,油渍斑斑。隔壁商户一边翻炒着锅里的菜,一边若无其事地跟巡察组打招呼:“这儿没人管,我就临时用用……”
“公家资产被私人占用,这不仅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安全隐患更是不容忽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说道。
在后续的实地走访过程中,还发现年久失修的原天城法庭三楼被水果商范某占用当作仓库,四楼被路口镇梅花村饶某带着老人和两个小孩长期占用居住。
在了解情况后,县委第三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对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问题进行研判,认为问题根源是县人民法院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打折扣,日常巡查不到位。随即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发出立行立改建议书,督促压实国有资产责任,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做好政策宣讲,确保限期腾退清理。
经过整改,目前所有违规占房户全部搬离,被占房产全部收回,消防和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县人民法院结合整改工作建立起台账管理、日常巡查、规范使用的长效机制,把国有资产的安全底线守得更牢。
通讯员:王璜 陈君益
一审:熊哲
二审:汪淑琴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