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灯火闹元宵,消防安全记心上!

元宵佳节将至,民间有点烛祈福、烧纸祭祀等传统习俗。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就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弘扬时代新风。传统点烛、烧纸等祭祀方式,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我们积极倡导广大居民朋友转变观念,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自觉摒弃在公共场所、林区草地、道路周边等区域焚烧纸钱、点烛燃香的陈规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二、严守禁燃规定,杜绝火灾隐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本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县禁放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域燃放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选择宽敞、安全的指定区域,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部位。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残留火种。

三、严禁燃放孔明灯,防范流动火源。孔明灯属于流动明火,升空后方向、高度不受控制,极易飘落至易燃物上引发火灾。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孔明灯。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不销售孔明灯,共同维护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规范祈福用火,落实看护措施。倡导广大居民朋友使用电子蜡烛替代明火蜡烛进行祈福,既节能环保又能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需在门口进行点烛祈福活动时,请将烛台放置在瓷砖、金属等不燃、坚固的平面上,远离窗帘、被褥、衣物、纸箱等易燃物品。期间务必做到人不离火、火不灭人不离,不要中途离开、做家务或睡觉。离开前务必确认香烛彻底燃尽、熄灭,无火星、无余温再离开。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坚决抵制各类违规用火和危险燃放行为。如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让我们携手行动,

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用文明、安全的方式共度元宵佳节,

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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