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元,扣3分!崇阳大道梅冲路口斑马线停车礼让行人,你“中招”了吗?

“开车过往崇阳大道梅冲路口要注意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就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昨天开车经过梅冲路口没有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被罚款100元,扣3分!”......近期,“梅冲路口机动车礼让行人”成为崇阳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讨论的热点话题,备受关注。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是一脚油门还是善意礼让,是一座城市文明的缩影。

自2022年1月21日开始,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崇阳大道梅冲路口,实行电子抓拍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梅冲路口也成为崇阳县城区首个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的路口。前期,县交警大队通过“平安崇阳”微信公众号、崇阳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发布告示,同时在梅冲路口设置醒目的交通标牌,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行驶到该路口,一定要提前减速,礼让行人。然而新规实施两个多月以来,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员频频“中招”,截至目前,共处罚机动车辆813台次。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如何正确礼让行人,避免“中招”?如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4月7日上午,崇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随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来到崇阳大道梅冲路口,现场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演示和讲解。

演示现场一:行人已走到斑马线上,前方经过的车辆在行人身前经过,此时机动车驾驶员未停车让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演示现场二:当行人已经在马路中间等待通过时,正在通过的同方向的车辆没有礼让行人,此时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通俗地讲,行人身前的车辆要停车礼让,身后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正常通过。

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礼让行人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体现,既促使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又保障了行人的出行安全,提升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梅冲路口,记者随机采访了3位过斑马线的行人,对交通路口实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处罚纷纷拍手叫好。

“通过这次交警同志对我的处罚,我深刻认识到礼让行人,也是增加自己的一份行车安全”。在梅冲路口斑马线没有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王先生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愧疚不已。

“今年以来,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崇阳大道梅冲路口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此举旨在引导全县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全县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畅通的城区交通秩序。以后我们在县城的一些大的路口,还将陆续设置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饶宏武向记者介绍。

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也提醒广大驾驶员:

在面对斑马线行人时,

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爱心,

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的行人之道,

让文明出行成为一种习惯。

相关链接:斑马线礼让行人标准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后规定的。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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