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宣誓
“我是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宣誓……”1月19日上午,咸宁市教师师德师风宣誓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实验小学报告厅举行。市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在职教师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做“四有”好老师。
宣誓活动在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在随后的集体宣誓环节,温泉中学校长李育军领誓,市教育局局长陈礼高、咸安区教育局局长徐建华监誓。
全体教师身着正装、神情庄重,右手握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矢志献身人民教育事业,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工作。
据了解,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咸宁市教师师德师风宣誓制度的通知》,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在每年教师节、新教师入职时,每学期开学或结束时举办教师师德师风集中宣誓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教师牢记誓词、坚守初心、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争做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




关于建立咸宁市教师
师德师风宣誓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咸宁教师职业理想、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促进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咸宁市教师师德师风宣誓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